国家钢铁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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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客户

信息来源:办公室 发布日期:2011年05月03日  

1、业务拓展部是服务客户的归口管理部门

1)为客户提供所(中心)承诺的服务及客户要求的合理服务。样品检测原则上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,特殊样品除外。

2)保持与客户的良好沟通,收集并分析客户意见。

未接收业务前:

a)由业务拓展部负责向客户宣传所(中心)资质、业务特点,可提供的检测及服务,所(中心)的质量和服务承诺。

b)通过与客户的良好沟通,明确客户对检测工作及服务的要求,并将其合理要求明确无误地转达至相关部门。

c)各相关检测室配合业务拓展部提供客户有关技术方面的咨询。

d)将客户普遍具有知情权的内容,以明确的且易于客户获得的公开性文件的形式进行公开。

检测过程中的服务:

a)为客户提供检测样品制备、包装、运输等服务,并维护客户对样品的所有权。

b)在确保其他客户机密的前提下,由客户提出书面申请,并经所长(主任)批准后,允许客户合理进入检测室的相关区域直接观察为其进行的检测工作,但要符合《实验室内务管理规定》。

c)在检测工作过程中保持与客户的联系,及时将检测过程中的任何延误和主要偏离通知客户。

检测工作完成后的服务:

a)采用函、电、走访等方式了解客户对所(中心)检测工作的质量信息。

b)与客户保持技术方面的良好沟通,如对测试结果的适当解释或评价,对客户的合理建议、标准、检测技术等信息共享等。

c)建立重要客户档案,定期与客户联系和沟通,为其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。